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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暴力的社会人口学特征:性别暴力
根据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曹玉萍、 张亚林等人对家庭暴力的一项研究,显示出称之“性别暴力”。 
家庭暴力( domestic violence, DV)已成为倍受关注的社会现象与医学问题。世界卫生组织报道, DV可发生于任何种族和任何社会阶层。湖南省普通人群流行病学调查显示DV总发生率为16. 2%。  
     本研究从年龄、性别、文化与经济收入等方面来分析家庭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。文献显示美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以20~24岁人群为高,女性在16~24岁 年龄段最容易遭受家庭暴力。本研究结果显示,不论施暴者还是受虐者,均以30~39岁年龄段构成比最高,特别在施暴者中,该年龄段比例超过五分之二。可能由于西方人比中国人较早独立于父母、较早地面临 生活与工作的压力。大多30~39岁者须同时担负社会与家庭的双重负荷,则容易触发家庭暴力。家庭暴力与性别密切相关,甚至被称之为“性别暴力”,施暴者大多为男性,女性遭受配偶暴力的危险性是男性的5~8倍。  
本研究显示成年施暴者以男性居多,受虐者大多是女性,男性施暴的危险度是女性的5倍.一方面,或许是文化的沉淀作用造成男性在家庭中的特权地位使然。中国传统的父权制、夫权制等封建意识至今仍根植于一部分现代人的思想,这种传统观念使家庭暴力有了长期存在的思想基础;另一方面,当今多数国家均是“以男性为中心”的社会文化,男性如果将这种社会角色带至家庭,在家庭中也力争支配地位,那么当与家人意见分歧时,则可能以施暴的方式来解决家庭矛盾、维持其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。  
同国外报道本研究显示中车成年施暴者与受虐者的文化程度均较低。文化程度低,一方面可能导致其社会竞争力相对低,经济收入相对少,则可能以家庭暴力的方式来疏泄其精神压力和不满情绪,以此来维持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;另一方面,由于接受现代文化 相对少,传统观念则相对强,再则,文化素质低还可能预示与他人的沟通方式不良,与家人缺乏语言交流、缺乏情感沟通,则容易产生误解,也不容易谅解对方,这都是促成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之一 。 
    有研究认为高学历是受虐的保护因子 ,但女性文化程度较配偶高者,也是丈夫施暴的高危因素之一,可能系丈夫认为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由此而受到威胁所致。 研究报道较低经济收入及较差居住条件家庭容易发生家庭暴力,但本研究显示,有无暴力家庭的经济状况与居住条件的差异无显著性,但是他们相应的主观评价较低,而且对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观评价低是家庭暴力发生的一个危险因子。同其他研究结果,受虐者经济收入与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均低于施暴者,经济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低是受虐的危险因素。不少家庭以经济收入的多寡 决定其在家庭中的相对地位 ,可能由于经济收入高的一方对家庭贡献相对大,自然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高,如果经济收入低的一方还对其依赖从属,则有可能助长施暴的产生。  
本研究发表在中国行为医学科学杂志上。